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医疗急救箱伴行行动
日期:2021-08-14 14:06:02 浏览量:4073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指导意见》精神,近日,青海省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广普及道路运输行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实施意见》,在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启动推广普及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力争“十四五”期间逐步在我省道路运输汽车客运站、公交汽车首末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配备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有效提升道路运输行业保障人民安全出行的应急救护能力。
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行动坚持“属地主导,行业推进”“统筹谋划,先行先试”“加强宣贯,形成共识”的基本原则,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省交控集团发挥主导作用,优先在城市客运枢纽、公交首末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流密集的道路运输重点场站开展试点,常态化开展道路运输场站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工作,积极推进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运输场站从业人员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优势,共同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推广普及工作。
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截至2021年底,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场站医疗急救配置有关标准规范,推进我省道路运输场站医疗急救配置工作,实现我省一级汽车客运站、西宁市公交汽车首末站、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配置医疗急救箱。第二阶段截至2022年底,要基本完成全省各级汽车客运站、公交汽车首末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医疗急救箱普及工作,有计划地推进各市州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第三阶段截至2025年底,要实现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医疗急救箱全覆盖,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使道路运输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实施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行动,一要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标志标识,并在道路运输场站重要出入口、医疗急救设施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导向标志。二要统一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求,积极推进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安排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接受急救知识技能培训。三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和行业宣传平台,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和科普宣教力度,鼓励具备急救知识技能的公众在汽车客运站、公交汽车首末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向道路运输参与者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四要建立道路运输行业医疗急救箱和道路运输场站医疗急救设施设备资金保障制度。五要建设完善服务平台。运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推动道路运输场站医疗急救设施布设与120、110、119等呼叫平台整合,实现求救者一键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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